正寧法院調解一起變更撫養關系糾紛案
原標題:正寧法院調解一起變(bian)更撫(fu)養關系糾紛案
讓孩(hai)子(zi)在(zai)更適(shi)宜的環境下成長
本報訊(新甘肅(su)·甘肅(su)法(fa)治報記者(zhe)馬志國(guo))近日,一起變更撫(fu)養(yang)關系糾紛案在正寧縣人民法(fa)院(yuan)法(fa)官的(de)(de)細(xi)心調解下迎(ying)來令人欣慰的(de)(de)結果,為孩子找到了一個更適宜成長的(de)(de)環境。
楊(yang)某與李某離婚(hun)時,基于(yu)對孩子(zi)的(de)(de)綜合考量,雙方約(yue)定兩個孩子(zi)均由原告楊(yang)某撫養。去年秋季,長子(zi)進入小(xiao)學階(jie)段。此時,常(chang)年在(zai)外務工的(de)(de)楊(yang)某發現,雖(sui)然年邁的(de)(de)父母可以照料孩子(zi)日(ri)常(chang)生活,但無法承擔輔導作業的(de)(de)重任(ren)。經過深思(si)熟慮,楊(yang)某將一紙(zhi)訴狀遞交法院(yuan),希望將長子(zi)的(de)(de)撫養權變更(geng)給李某。
案(an)(an)件(jian)受理后,承辦法官深知此類案(an)(an)件(jian)若處(chu)理不(bu)當,便會(hui)給孩(hai)子(zi)的心理造(zao)成創
傷,調解處理才是最佳方式。調解之(zhi)初,雙(shuang)方情(qing)緒激動。法(fa)官先(xian)讓雙(shuang)方冷靜下來(lai),傾聽彼此的想(xiang)法(fa),并多(duo)次組織雙(shuang)方面(mian)對面(mian)交流(liu),耐心(xin)傾聽他們內心(xin)的真實想(xiang)法(fa)。
在充分紓解雙(shuang)方顧慮后,法官從孩子(zi)身心健康和未來(lai)發(fa)展的(de)角度出(chu)發(fa),向雙(shuang)方闡(chan)述穩定(ding)的(de)成長環境對孩子(zi)的(de)重要性,無論孩子(zi)由誰撫養,父母(mu)對孩子(zi)的(de)愛(ai)與責任(ren)都不(bu)會(hui)改變(bian)。在法官調解下,雙(shuang)方態度逐(zhu)漸緩和,開始換位思考。
經過多次溝通協商,雙方最終(zhong)達成調(diao)解協議:長(chang)子(zi)(zi)由李(li)某(mou)直接撫養,楊某(mou)享有(you)探視孩(hai)子(zi)(zi)的(de)權利。這一結果(guo),能讓孩(hai)子(zi)(zi)在(zai)更(geng)穩定、更(geng)有(you)陪伴的(de)環境中成長(chang),也使雙方父母能以合理的(de)方式參與(yu)孩(hai)子(zi)(zi)的(de)人生(sheng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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